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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一十二章 乖乖女爱黄毛(第2页)

那天,正是她第一次遇见陈卫国的日子。

她在工厂浴室门口丢了香皂,是他帮她捡起来的。他说:“这牌子不错,我妈也用。”

她笑了。那是她这辈子第一次,因为一个人说话的方式心动。

李野写到这里,停了下来。他走出屋子,站在院子里抽烟。老周坐在藤椅上剥蒜,眼皮都不抬:“写到哪儿了?”

“写到她想起他是怎么爱上他的。”

“嗯。”老周点点头,“接着写她怎么忘了。”

李野苦笑:“最难的就是这个。不是不爱了,是爱被日子磨成了习惯,习惯又变成了负担。”

“那就写负担。”老周把蒜皮扔进簸箕,“写他袜子总是一只塞床底一只挂椅背,写她唠叨时嘴角抽搐的样子,写他们一起吃年夜饭却各自刷手机。别怕琐碎,咱们工人活得就是这些破事。”

于是李野继续写。

陈卫国发现协议书是在一个雨夜。他加班回来,看见茶几上放着文件袋。他打开,看到自己的名字,愣了很久。

他没质问,也没哭。只是默默拿出工具箱,修好了厨房漏水的水龙头,换了客厅松动的灯泡,又把阳台上积灰的绿植一一浇水。

第二天早上,他破天荒做了早餐:煎蛋、小米粥、两片烤得焦脆的馒头片。

林秀兰坐下吃饭,没说话。

吃完,她起身收拾碗筷。他忽然说:“那件毛衣……我记得你说织了三个月,手都冻裂了。”

她动作顿住。

“我一直没告诉你,”他说,“我偷偷剪了一小撮线,缝在内衣领子上。冬天贴身穿,暖和。”

她背对着他,眼泪砸进洗碗池。

那天之后,他们依旧话不多,但开始一起散步。不是牵手,也不是靠得很近,就是前后差几步,像一对默契的老同事。

直到某个清晨,老杨清扫小区花坛时,看见他们并肩坐在长椅上。陈卫国穿着洗得发白的蓝衬衫,林秀兰戴着那条旧红围巾。两人中间摆着两个保温杯,冒着热气。

老杨走过时,听见她说:“今天超市打折,我去买点排骨,晚上炖汤?”

他说:“行。多放点萝卜。”

声音平淡,却像春天解冻的河。

老杨笑了笑,继续往前扫。走到拐角,他停下,从口袋里掏出那块香皂,轻轻放在长椅上。

他知道他们不会拿走它。但他们一定会闻到。

这一节由陈桂兰的儿子执笔初稿。他是个程序员,平时说话干巴巴的,可写这段时,眼睛红了。他说他父母也是这样??一辈子没吵过架,却差点离了婚。原因很简单:父亲调去外地工作三年,回来后母子俩已经形成了新的生活节奏,他像个外人。

“我爸有次半夜起来喝水,看见我妈在客厅看电视,就想坐旁边。结果她下意识挪开了位置。”他写道,“那一幕比打架还疼。”

他把这份痛揉进了文字里,连主角家冰箱上的磁铁形状都还原了??一个褪色的塑料向日葵,是女儿小学手工课做的。

张小凡审稿时,删掉了所有煽情段落,只留下最朴素的细节:林秀兰重新学会叫他“老陈”,陈卫国开始记住她不吃葱;他们一起去医院复查高血压,排队时他替她捂着热水袋;清明节回老家祭祖,他主动牵她的手跨过田埂。

“这才是活着。”她说,“不是轰轰烈烈,是愿意再为对方弯一次腰。”

王建国的女儿负责“侧影”部分,题目定为《晨扫》。她花了两周时间跟随三位清洁工记录日常。其中一位大姐说:“我们扫的不只是垃圾,还有被人嫌弃的日子。你看那些被撕碎的情书、辞职信、病历单……每一张都是一个人活过的证据。”

她在文中写道:

>老杨今年六十三,独居,每月工资三千八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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