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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9章(第2页)

虽然没有公开什么,但江南局的干部职工包括龚仲在内,都知道这个官司是由江南局党组书记赵一局长亲自策划,安排精干人员成立了专案小组,专门负责这起官司的上诉事宜。

专案小组以党组成员伍钢副局长为组长,成员有江南局监察室主任赵焱、法制处长杨山、办公室主任财务处长马建设、机关后勤保障中心主任董昕等,并花四十万元律师费聘请了高级律师。

龚仲不知道终审结果,但从大家神神秘秘的议论中感觉到结果不理想。他没有参与到这些议论与关注中,这是敏感性事件,既然赵一局长采取这样的方式处理,还是远离这些是非为好。

但出乎龚仲意料之外的是,这天他正坐在自己的办公室工作,突然接到了监察室主任赵焱亲自打来的电话:“龚主任吧,请你现在到监察室来一下!”

龚仲匆忙赶到赵焱主任办公室时,只见方丽红也坐在那里。赵焱主任见他来了,没有任何表情地说道:“黑山案件已终审,这是高院的判决书,你们看一下。”

他边说边把那判决书复印件递给他们二人。

龚仲接过后快速地看了起来。这是江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书,厚厚的,有三十多页。

判决书所披露的事实经过,与龚仲裁知道的差不多,也与他在网上看到的黑山市人民法院判处思源爱国农产品深加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陈思源所披露的事实差不多,但一些关键点却看不到了。

比如,那年五月份,树大明安排龚仲陪方建军、方丽红一起去黑山讨钱时,建行黑山支出副行长史江生对龚仲他们所说的那句话——

“资金是安全的。资金现由银行统一管理,只是暂时不能动用。”

龚仲立即意识到,史行长的这句话被删除了,实质上就是为了减轻银行的责任。

但龚仲没有说什么。这是终审判决书,现在说什么都没有实际意义了。再说这也是江南局动用最精干的力量,并花费巨额律师费打官司的结果。

龚仲相信,他这个外行,这个小小的科长能明白这个道理,他们这些大处长,高级律师更能明白这个道理。

突然,方丽红激动地说道:“这句话不对,事实的真相根本不是这样的!”

她边说边指给赵焱主任看——

“因此,正气物业公司在建行黑山市解放路支行的存款不是通常意义的储蓄存款关系,而是与思源爱国农产品深加工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关系。”

听到方丽红这样说,龚仲不禁感叹了一下,心里对自己说道:“真是个不识时务的人,现在都是什么时候了,终审判决书都拿在手上了,还争论这些又有什么意义?”

果然不出所料,赵焱主任有些不耐烦地说道:“现在不要说这些了。你们只管快点看,看完后按照我说的做就行了。”

第一百九十章六月惊雷(完结章)

龚仲收回思绪,快速地瞟过判决书上披露的案情经过与法律依据,重点阅读后面的终审判决结果。

在龚仲的心里,黑山案件发展到现在,所有的细节都不重要了,最重要的是法院的最终判决。

“法院终审认为:正气物业公司在建行解放路支行开设银行账户转入伍百万元资金,不是储蓄存款,而是提供借款。理由如下:

“一、储蓄存款可保安全,可随时存取,但利息率低;提供借款不能随时支取,没有安全保证,但收益高。

“二、投资与风险并存,不存在既保证资金安全,支取便利,又高额回报的理财方式。也就是说既安全便利和高额回报,两者不可兼得。正气物业公司在建行解放路支行存款,却又从思源爱国农产品深加工有限责任公司获得高额回报。

“因此正气物业公司在建行黑山市解放路支行的存款不是通常意义的储蓄存款关系,而是与思源爱国农产品深加工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关系。”

这完全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事情!对于法院作出这样的判决,龚仲脑海里直接作出了这样的结论。资金存在银行自己的账户上,所有权支配权都是正气物业公司,怎么与第三者扯上关系?

“本案中,正气物业公司在建行开户前,曾与思源爱国农产品深加工有限责任公司存在联络,是按该公司的意思开的户,转的钱,并对其承诺三个月不动用不查询。

“正气物业公司转入钱后及时告知了思源爱国农产品深加工有限责任公司,并将回单提供给了该公司,该公司支付了远远高于银行同期利息的手续费。

“资金被思源爱国农产品深加工有限责任公司骗走后,正气物业公司没有向银行主张权利,而是向思源爱国农产品深加工有限责任公司追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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